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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一男子被实行死刑 曾追砍杀死5岁小孩

2019/1/31 1:38:54 稿源:不详 次阅读 字体: 收藏此文

11月15日上午,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新兴法院驻看守所审判庭,对罪犯甘志友犯有心杀人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新兴一男子被实行死刑 曾追砍杀死5岁小孩

罪犯甘志友,男,汉族,现年55岁,因犯有心杀人罪于2016年9月8日被逮捕。经司法机关审理查明: 罪犯甘志友因地皮纠纷对同村村民曹某心怀不满。2016年8月24日16时许,甘志友携带水果刀来到曹某家中欲找其继承协商纠纷事宜,正在玩耍的曹某孙子曹某某(5岁)告知曹某不在家时,甘志友即持刀刺伤曹某某,曹某某受伤后跑向家中厨房,甘志友又继承砍击曹某某,并将曹某某推到在地,致曹某某重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3时许死亡。甘志友作案后被曹某家属及附近村民礼服并移交给公安机关。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甘志友有心非法褫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举动已构成有心杀人罪。公诉机关起诉控告被告人甘志友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诠释》等规定,于2017年3月27日作出判决,以有心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甘志友死刑,褫夺政治权终身。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甘志友提起上诉,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裁定核准对被告人甘志友以有心杀人罪判处死刑,褫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结束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罪犯甘志友押赴刑场实行死刑。

来源:新兴广电

本文标签:故意 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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