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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各级河长全面巡河履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478  更新时间:2018/10/11 14:47:00  文章录入:mxonline

记者昨日从云浮市河长办获悉,今年以来,在市第一总河长和总河长的带领下,云浮市各级河长巡河履职,全面督查各地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 、防汛备汛、 隐患排查、“三无”船舶及码头整治等各项工作,至9月25日整改问题4393个。

据悉,云浮市于4月11日印发《2018年云浮市市级河长巡河计划》。自5月28日以来,云浮市各级河长按照省领导提出“市级河长每半年至少一次、县级河长每月至少一次、镇级河长每半个月至少一次、村级河长每周至少一次进行巡河”的工作要求,全面巡河履职。全市各级河长制管理工作得到有序开展,市级河长累计巡河25人次,各县(市、区)河长巡河227人次,镇(街)河长巡河3864人次,村级河长巡河6462人次。

截至9月25日,全市各级河长巡河共指出问题4424个,已落实整改4393个,其中市级共发出交办函17份,指出问题47个,目前已落实整改41个,其余6个正在进一步落实中。

为全面提升各级河长履职能力和水平,云浮市于8月29日举办全市河长培训班,对市、县、镇三级河长和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共约200人进行了培训。

今年以来,云浮市各地按照《关于加强云浮市河道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114个河道断面水质监测工作,每月按《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水质监测,监测结果报市、县级环保部门和河长办备案,作为年度考评重要内容。根据云浮市9月上旬监测,新兴江陈舍断面水质已从劣V类改善到Ⅲ类,南山河永丰桥断面从劣V类改善到Ⅲ类,提前达到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