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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156  更新时间:2019/12/17 23:51:46  文章录入:mxonline

为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2019]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我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下称新标准),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注册登记取得号牌和行驶证。 

二、根据《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规定,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所有电动自行车均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凭有效证明材料办理临时登记,领取临时通行号牌。临时通行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4月14日。2014年已核发临时通行号牌的违标电动自行车无须重新申领,可以继续使用到2022年4月14日。有效期满后,临时通行号牌自动失效,所有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本市道路通行,仍然上路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三、办理注册登记时,车辆所有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符合新标准车辆。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车辆合格证、CCC证书、购车发票原件。
(二)办理过渡期车辆。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原件,无车辆合格证和购车发票原件的,应该提供个人声明。

四、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由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办理网点地址为:

(一)云城区: 云城区大坎路1号富田车辆服务有限公司内;市区邮政服务网点:云浮市云城区丹霞路帝景苑旁邮政生产楼;

(二)罗定市:罗城街道大岗路1号交警大队车管所;罗定邮政服务网点:罗定市双东街道站前路双东邮政储蓄银行;

(三)新兴县:新城镇大南路南段4号盛昌检测站内;新兴邮政服务网点: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1号北洞支局营业厅、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2号北洞速递营业厅;

(四)云安区:六都镇大庆村委中心塘交警大队车管所;云安邮政服务网点:云安县六都镇府前路2号;

(五)郁南县:都城镇一环路1号交警大队车管所;郁南邮政服务网点:郁南县都城镇城中路3号。

五、本通告自2019年12月16日生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16日(三年)。

云浮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16日



问:什么是“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答: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称为“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如何上牌?


答:4月15日起,全省启用统一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登记核发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电动车所有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就近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点或便民服务点登记上牌。




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办?


答:根据国家三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规定,新国标实施时间(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符合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且进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共五期,详情可登陆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府服务网jj.gdga.gov.cn查询)以及在用的既不符合新标准也不符合旧标准的违标电动自行车,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凭有效证明材料办理临时登记,领取有效期3年(2019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14日)的临时号牌,逾期未办理临时登记的,不得上路行驶。




问:电动自行车哪里可以上牌?


答:各辖区车辆管理所电动车登记上牌点、邮政便民服务点


(一)云城区: 云城区大坎路1号富田车辆服务有限公司内;市区邮政服务网点:云浮市云城区丹霞路帝景苑旁邮政生产楼;


(二)罗定市:罗城街道大岗路1号交警大队车管所;罗定邮政服务网点:罗定市双东街道站前路双东邮政储蓄银行;


(三)新兴县:新城镇大南路南段4号盛昌检测站内;新兴邮政服务网点: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1号北洞支局营业厅、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2号北洞速递营业厅;


(四)云安区:六都镇大庆村委中心塘交警大队车管所;云安邮政服务网点:云安县六都镇府前路2号;


(五)郁南县:都城镇一环路1号交警大队车管所;郁南邮政服务网点:郁南县都城镇城中路3号。



问:办理上牌需要携带哪些手续?


答:(一)符合新标准车辆。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车辆合格证、CCC证书、购车发票原件。


(二)办理过渡期车辆。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原件,无车辆合格证和购车发票原件的,应该提供个人声明。




问:临时牌可以使用多久?


答:对领取临时牌的电动自行车过渡期(通告发布即日起至2022年4月14日),过渡期届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问:今后,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①禁止无牌车辆上路行驶。2019年4月15日起,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对未登记上牌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严查。


②鼓励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

③电动自行车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有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问:上牌是否需要收取费用?


答: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非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9〕1057号)规定,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牌证费收取标准为30元/套(包括反光号牌、专用固封装置、行驶证)。